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综合说明 | 招标人:长春高新区88805pccn新蒲京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病床、诊察床、妇科诊察床、抢救车、氧气瓶、简易呼吸机、电动吸引器、电动洗胃机、紫外线车灯、医用电冰箱、高压灭菌锅、心电机、彩色B超机、处置台、处置治疗车、美容床、超声椅子、诊察凳、不锈钢担架、折叠式轮椅、身高人体秤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培训及试运行、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工程。 项目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顺达路333号88805pccn新蒲京医院 质量标准:合格 |
2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3 | 供货商资格要求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
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专项资金 |
6 | 报价有效期 | 开标后90日历天 |
7 | 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式肆份。应为胶装文本。电子文档(含word文档、excel报价文件、设计和优化方案)一份,电子文档用U盘存储,不得使用光盘,开标完毕后统一退还U盘。 |
8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风险费用自担。 |
9 | 招标文件领取 |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扫描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
10 | 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时限要求 | 报价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报价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均通过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对公账户转账执行。 开户单位:长春高新区88805pccn新蒲京医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支行 报价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前(即2016年7月7日16时30分前)到达上述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谈判资格。 |
11 | 答疑 | 2016年7月4日16时30分前将疑问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人做统一答复。答疑只针对技术问题答疑,商务条款不答疑。 |
12 | 开标时间 及地点 | 时间:2016年7月8日9时30分 地点:长春高新区顺达路333号吉林88805pccn新蒲京二楼会议室 |
13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评标法 |
14 | 联系途径 | 联系人:许艳红 联系电话:0431-88417610 指定邮箱:19355489@qq.com |
15 | 重要提示 | ※1、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视为已全面理解招标人所提出的各项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已做充分认可。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